绝大多数人的一生,都在想办法逃离痛苦、追求快乐。但基本上没有人真正追问过:痛苦到底是什么,它的本质是什么。
痛苦显然不是一种物质,即使自然科学已经非常先进,也无法在物质世界中找到痛苦这种东西。对于大多数人的经验而言,痛苦表现为那些负面的情绪或感受,比如无聊、郁闷、悲伤、疼痛。这些感受确实是我们日常体验中的痛苦,然而它们同样无法在外在世界中被定位,只存在于内在的意识之中。这些痛苦是从哪里来的?是从外在世界进入我们意识中的吗?显然不是,它们好像就是意识自身产生的。
有人会说,我的痛苦是因为社会太糟糕,或者是因为某人说了伤人的话。这种说法在一定程度上符合部分人的生活体验,但它只是一种基于个人视角的现象描述,并没有在本质层面解释清楚痛苦是什么,也没有阐明外在事件与内在痛苦之间的真实因果关系。

从底层细节分析,我们对世界的了解完全依赖感官。眼睛、耳朵、鼻子、舌头、皮肤接收到的信息,本质上都是物理信号:空气振动产生声音,光线反射产生视觉,分子接触产生嗅觉、味觉和触觉。物理学可以完整描述这些信号,却从未从中发现痛苦的存在。当这些物理信号进入意识之后,潜意识对它们进行处理,赋予好与坏的标记,产生不同的情绪和感受,有些感受让我们觉得痛苦,有些让我们感到快乐。
决定感受是痛苦还是快乐的,有两个因素:外在的环境信息,以及内在意识处理信息的方式。但由于内在意识决定了如何标记和处理那些信息,问题的关键最终落在意识本身,而不在于外在环境。我们在现实中确实会因为某些事件感到痛苦或快乐,但这只是因为内在意识按照某种固定模式在运行,对不同的信息产生相应的反应。那些固定模式我们无法在主观上控制,甚至感知不到它们的存在。正因如此,我们很容易产生一种错觉,以为感受完全由外在环境决定。
要理解痛苦的本质,先要理解感受是如何产生的。感受本身并不决定痛苦或快乐,这一点乍听起来有些违反直觉,但现实中不难找到证据。同样一种食物,有些人吃起来非常快乐,有些人却感到非常痛苦,这并不是因为他们的味觉感受不同,而是潜意识对同一种感受的标记不同。更明显的是吃辣的例子:辣椒素刺激的其实是痛觉神经,向大脑传递的是灼烧信号,与被火烫到的信号在物理层面高度相似。面对同样的这个信号,不喜欢吃辣的人会感到难受、想要立刻停止,而喜欢吃辣的人却感到兴奋、愉悦、意犹未尽。同一个物理刺激,在不同的人身上,甚至在同一个人不同时期,产生了截然相反的体验。这说明疼痛的感受本身并不等于痛苦,关键在于潜意识如何对待这种感受。

在潜意识深处,存在一套对感受进行好坏标记的分别机制。当某种感受被标记为坏的,潜意识就会产生抗拒反应,驱使你远离产生那种感受的信息源,对外表现出来的就是排斥和厌恶;当某种感受被标记为好的,潜意识就会产生欲望,驱使你追逐更多,对外表现出来的就是渴望和喜爱。真正造成痛苦的,不在于感受本身,而在于潜意识针对感受产生的这种抗拒反应。
到这里,可以将痛苦的本质初步定义为潜意识对感受产生的抗拒。但如果从意识模型更深层的角度来看,还有一个更根本的答案。
从意识模型来看,产生抗拒反应的非我意识,并不是真正的我。真正的我是本我意识。所以痛苦要真正有效,必须作用于本我意识,如此才会让我感到痛苦。潜意识产生的抗拒反应,最终会附加到本我意识上,迫使本我配合,去远离它认为有害的信息源。潜意识这样做的目的并不是惩罚本我,而是操控本我——痛苦只是手段,不是目的。
这就引出了一个反直觉的结论:欲望也是一种痛苦。原因在于,欲望和抗拒在本质上是同一回事,都是潜意识操控本我意识的手段。抗拒用痛苦逼迫本我远离,欲望用愉悦诱使本我追逐,两者的目的完全相同,都是迫使本我意识认同非我意识的决策,使它成为非我意识的傀儡,而不是自主的主体。本我意识一旦被这样操控,无论是通过痛苦还是愉悦,都处于被压制、被驱使的状态,这才是痛苦的终极本质。
如果这一点还是难以理解,可以通过训练狗的例子来说明。我们在训练一只狗时,当它做了不想让它做的事,就打它或呵斥它,让它产生痛苦;当它做了想让它做的事,就给它食物或在语言和行为上肯定它,让它产生愉悦。驯服其他动物甚至人,用的都是这种模式。这套奖惩系统之所以有效,正是因为它完全顺应了潜意识排斥痛苦感受、追逐愉悦感受的天然特性。在我们自身的意识中,潜意识对本我意识使用的也正是同一套机制,无论是痛苦还是愉悦,本质上都是潜意识操控本我的手段。
长期沉浸于强烈愉悦体验中会发生什么,也可以印证这一点。这类人的意志往往会变得消沉,意识变得浑浑噩噩,这正是本我意识受到严重压制的表现。潜意识为了让人持续获取它认为愉悦的感受,不仅会放大欲望,还会额外制造更多的痛苦来逼迫本我配合——只有继续追逐愉悦,痛苦才会暂时解除。毒品成瘾是这个机制最极端的表现。
在现代社会的发展过程中,生产力有了极大的提高,不仅丰富了我们的物质生活,还创造了大量满足精神需求的娱乐内容。但我们真的需要那些内容吗?需求的另外一种表达方式就是缺乏,只有缺乏某样东西,才会对它产生需求。有精神需求,意味着精神层面存在匮乏。就像一个人非常缺钱,缺钱换一种表达方式,就是对金钱有需求。同样的,有精神需求,就意味着精神正处于匮乏状态。在那些娱乐内容刺激下所产生的感受能够掩盖那种匮乏,带来短暂的愉悦,但长期依赖只会使问题更糟糕。反过来,能够安于简单生活、不依赖精神刺激的人,意识状态往往更平静,不容易感到无聊(无聊是潜意识混乱无序的表现),也更少产生负面情绪。
在佛教的教导中,脱离苦海需要消除贪嗔痴。其中贪,是对愉悦感受的贪爱;嗔,是对痛苦感受的抗拒。这两者,正是潜意识操控本我意识的两种方式。众生皆苦,根源就在于非我意识对本我意识的持续操纵和压制。所谓觉醒,是意识到那些情绪、欲望和感受不是真正的我;所谓解脱,是摆脱非我意识的操控,让本我意识从中真正自由出来。
要真正远离痛苦,就不能继续玩追逐愉悦、躲避痛苦这个游戏,因为这个游戏本身就是非我意识设下的陷阱。真正的出路,是超越整套奖惩系统,战胜感受背后的贪与嗔,从非我意识构建的牢笼中解脱出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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